◎【招生資訊】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統一分發名單及報到注意事項◎
恭喜各位錄取生,歡迎您成為本校的一份子!
☆招生名額☆ ☆外加名額☆ ☆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錄取生請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 請於新生訓練時繳交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學籍記載表。新生註冊須知將於113年8月中旬寄出,並於本校招生專區中公告(請掃描下方QR Code) TEL:082-313318、082-313319、082-313625
- 錄取本校之考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3年6月13日(四)至113年6月16日(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113年6月17日起,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由本人親自填妥本聲明書並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以掛號郵寄錄取大學教務處(國立金門大學日間部招生委員會收),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 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逾期未放棄者,視同已向本校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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