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暑修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流程:

日期 申請流程 備註

6月17日(一)-

6月21日(五)

暑修報名

6月19日(三)-

6月26日(三)

暑修繳費

1.填妥「重補修申請單(二聯式)」,經所屬學系審核後送至課務組。

2.課務組審核通過後,學生依據申請單上的應繳學分費金額,進行線上繳費

(1)學校校網→總務處→元大銀行享學平台(學生登入網址)→帳號/密碼:學號/0+生日年月日→即可線上繳費。

學生重補修課程不得衝堂,且總學分數不得超過十二學分,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所有暑修申請流程方可修課。

暑期課程收費標準:

(一)修課人數達18人(含)以上:依照當學期核收之標準繳納學分費,如所修科目上課時數高於學分數,則依上課時數計算。

(二)修課人數未達18人:選課學生須均分授課教師鐘點費。就學役男依照當學期原達開課人數之規範繳納學分費。

如因修課人數變動導致應繳學分費金額異動者,另行通知修課生補繳金額,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補繳者,取消暑修資格。

二、請自行於本校校務資訊系統-班級課表內查詢課程大綱。(學年學期請選:112學年度第3學期)

三、暑期開班授課最低人數依本校選課須知內班級人數規定,開班人數不足時:
(一)未達三人不予開班。惟民國94年次(含)以後出生就學期間申請應徵服義務役者得不受此限。
(二)已達三人,需經系課程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專案簽准開班。

四、學生如因重病住院或重大事故不能來校上課者,可在暑修上課前,向教務處申請退選,經同意後退還所繳學分費;如學生暑修所修課程已正式上課,則除遭退學處分者外,一律不予退費

五、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