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113年10月16日「2025年春季班(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赴國內、赴大陸交換(流)聯合甄審會議」決議,錄取榜單請參閱附件。
錄取之同學請於113年10月24日(四)中午12時前繳交第二階段書面資料:
1.國內交換學生基本資料表
2.國內交換學生修課計畫書
3.錄取資格聲明書
4.自傳、學習計畫(無需抽換者則不需再次繳交,即沿用第一階段所繳交之自傳、學習計畫)
★★★請注意★★★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若通過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交換者,亦請於期限內繳交錄取資格放棄聲明書。
※ 備註:第一階段繳交歷年成績單、監護人同意書、表現優異等文件,無需抽換者則無需繳交,將協助沿用。
※ 備註:修課計畫書(主管核章處)請由主任同意核章後,再繳至本組。
※ 錄取國內交換者,請將資料繳至註冊組(3F);
※ 錄取大陸地區交換者,請參閱國際處公告,並將資料繳至國際處(4F)。
※公告之國內與赴中國大陸交換學生甄選榜單,僅代表錄取人已通過校內甄選,可以進一步向姊妹校正式提出申請。
最終是否能順利取得姊妹校同意,前往短期交換(流),仍應以姊妹校最終之審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