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 受理輔系、雙主修時間:
114/4/28(一)09:00-114/5/2(五)17:00
請 填妥申請表單(需核章完成) 及 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需含排名),於申請時間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審查通過後將以電子信件通知同學。
若對於輔系、雙主修或其他跨域學習有疑問者,
歡迎填寫右方表單進行諮詢預約 https://forms.gle/nd2LHBDNEnhbjmLS8
填寫完畢後,本處跨域修習小組將安排人員與您聯繫並確認諮詢時間。
【本校】輔系&雙主修-相關法規與表單
雙主修 | 輔系 | |
辦理資格 | 修畢第一學年課程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20%以內 | 修畢第一學年課程後,得自次一學期起,就本校現有各系選定一系為輔系 |
申請單位 | 各系/註冊組 | |
所需資料 | 雙主修申請書、歷年成績表 | 輔系申請書、歷年成績表 |
修習學分數 | 本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他系全部專業必修學分 | 本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他系指定26-32學分 |
證明方式 | 學位證書併列加修學系學位名稱 | 學位證書加註輔系名稱 |
申請時程 | 每學期第10-11週(依行事曆為準) | 每學期第10-11週(依行事曆為準) |
兼充學分 | 已修本系課程性質相近加修他系,可申請兩邊皆計入學分(兼充) | x |
挑戰難度 | 高 | 中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