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3學年度暑修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113-3暑修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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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申請流程 備註 6月4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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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五)
暑修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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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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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三)
暑修繳費
- 想修習暑修課程之學生,請直接到綜合大樓3樓課務組填寫單子。(之前有找系助填寫報名的同學不用再來課務組報名喔!)
- 經課務組審核通過後,學生依據應繳學分費金額,進行線上繳費。
學校校網→總務處→元大銀行享學平台(學生登入網址)→帳號/密碼:學號/0+生日年月日→即可線上繳費。
學生重補修課程不得衝堂,總學分數上限為12學分,並須於期限內完成暑修申請流程才能修課。
暑期課程收費標準:
1.修課人數達18人以上:依當學期標準繳納學分費,若上課時數高於學分數,則依時數計費。
2.修課人數未達18人:學生需均分授課教師鐘點費;就學役男則按原達開課人數標準繳費。
3.學分費變動:若因修課人數變動需補繳費用,學生須依通知期限內完成補繳,否則取消暑修資格。
二、暑修課程查詢:請自行於本校校務資訊系統→課程資料查詢→點選113學年度暑修。
三、暑期開班授課最低人數依本校選課須知內班級人數規定,開班人數不足時:
(一)未達三人不予開班。惟民國94年次(含)以後出生就學期間申請應徵服義務役者得不受此限。
(二)已達三人,需經系課程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專案簽准開班。四、學生如因重病住院或重大事故不能來校上課者,可在暑修上課前,向教務處申請退選,經同意後退還所繳學分費;如學生暑修所修課程已正式上課,則除遭退學處分者外,一律不予退費。
五、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