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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FAQ

Q1

請問在什麼情形下會遭到學校退學?

A

1.  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2. 一至三年級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均達各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

3. 修業期限屆滿,仍未修足所屬學系規定應修科目與學分者。

4. 操行成績不及格或犯有重大過失,經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決議並經校長核定退學者。

5. 未經本校雙重學籍辦法審查通過,同時在他校註冊入學者。

6. 主動申請退學者,但學士班學生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者須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7. 其他依本學則規定應予退學者。

Q2

請問應如何申請歷年成績表?

A

請申請人直接至學校繳費自動化服務機(校門口收發室旁)繳納工本費(中文每份15元、英文每份30元)並領取由機器印製之成績單。
如遇機器故障,請由本人或親友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並至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Q3

學生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變更如何處理?

A

姓名、住址變更必須備妥戶籍騰本,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填表申請。

Q4

在學證明書應如何辦理?

A

依規定由學生證影印並蓋妥註冊組章戳後,即可代替在學證明;新生在尚未取得學生證前,可以向註冊組承辦人員申請在學證明書。

Q5

科目學分抵免應如何提出申請?

A

申請科目學分抵免係針對本校新生入學前曾修過之課程,與系上所開之科目名稱及學分相似者,得於行事曆上公布之抵免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並附上歷年成績表正本相關證照,經相關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抵免。科目學分抵免申請流程說明

Q6

學生證遺失,如何辦理補換發?

A

請申請人直接至學校繳費自動化服務機(校門口收發室旁)繳納工本費,領取由機器印製的學生證補換發申請表,並將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冊組,需時5個工作天。
如遇機器故障,請由本人或親友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並至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Q7

新生如何知道畢業所需修畢之學分數及科目?

A

統由各系辦公室備妥該系之課程規劃表以備查詢,亦可登入校務行政系統-課程規劃表網頁查看。

Q8

如何辦理續休?

A

休退復學申請流程說明

Q9

學位證書遺失,應如何申請學位證明?

A

請申請人備妥個人身分證影印本乙份,直接至學校繳費自動化服務機(校門口收發室旁)繳納工本費500元,領取由機器印製的學位證明書申請表,並將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冊組,需時5個工作天。
如遇機器故障,請由本人或親友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並至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Q10

遺失註冊繳費單據者,應如何申請補發?

A

請直接前往臺灣銀行進行補單或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據(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步驟:
1. 學生登入
2. 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學號。
3. 檢視繳費資料
4. 產生PDF繳費單,點選下載檔案。
5. 重複執行第3、第4動作,即可開啟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