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FAQ
Q1:
請問在什麼情形下會遭到學校退學?
A:
1. 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2. 一至三年級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均達各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
3. 修業期限屆滿,仍未修足所屬學系規定應修科目與學分者。
4. 操行成績不及格或犯有重大過失,經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決議並經校長核定退學者。
5. 未經本校雙重學籍辦法審查通過,同時在他校註冊入學者。
6. 主動申請退學者,但學士班學生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者須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7. 其他依本學則規定應予退學者。
Q2:
請問應如何申請歷年成績表?
請申請人直接至學校繳費自動化服務機(校門口收發室旁)繳納工本費(中文每份15元、英文每份30元)並領取由機器印製之成績單。 如遇機器故障,請由本人或親友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並至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Q3:
學生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變更如何處理?
姓名、住址變更必須備妥戶籍騰本,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填表申請。
Q4:
在學證明書應如何辦理?
依規定由學生證影印並蓋妥註冊組章戳後,即可代替在學證明;新生在尚未取得學生證前,可以向註冊組承辦人員申請在學證明書。
Q5:
科目學分抵免應如何提出申請?
申請科目學分抵免係針對本校新生入學前曾修過之課程,與系上所開之科目名稱及學分相似者,得於行事曆上公布之抵免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並附上歷年成績表正本或相關證照,經相關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抵免。科目學分抵免申請流程說明
Q6:
學生證遺失,如何辦理補換發?
請申請人直接至學校繳費自動化服務機(校門口收發室旁)繳納工本費,領取由機器印製的學生證補換發申請表,並將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冊組,需時5個工作天。 如遇機器故障,請由本人或親友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並至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Q7:
新生如何知道畢業所需修畢之學分數及科目?
統由各系辦公室備妥該系之課程規劃表以備查詢,亦可登入校務行政系統-課程規劃表網頁查看。
Q8:
如何辦理續休?
休退復學申請流程說明。
Q9:
學位證書遺失,應如何申請學位證明?
請申請人備妥個人身分證影印本乙份,直接至學校繳費自動化服務機(校門口收發室旁)繳納工本費500元,領取由機器印製的學位證明書申請表,並將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冊組,需時5個工作天。 如遇機器故障,請由本人或親友直接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並至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Q10:
遺失註冊繳費單據者,應如何申請補發?
請直接前往臺灣銀行進行補單或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據(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步驟: 1. 學生登入 2. 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學號。 3. 檢視繳費資料 4. 產生PDF繳費單,點選下載檔案。 5. 重複執行第3、第4動作,即可開啟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