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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交換相關公告

 國內交換學生甄審作業流程圖

 113學年度第2學期(2025年春季班)
 赴國內及中國大陸各大學校院交換學生甄選公告
 交換生甄選作業受理自
113年9月16日(一)至113年9月27日(五)17:00截止,逾期不受理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甄選。
 

enlightened注意事項:

  1.  申請人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需達​70分以上,且歷年學業總成績班、系排名百分比在60%以內
    兩項條件皆需符合即可提出申請。
  2. 若已申請國外交換之學生,請盡早至註冊組辦理放棄國內交換事宜,放棄申請書請於交換學期開學前1個月提出,避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3. 參與本次交換之學生於交換學期(年)結束後,若本校未來辦理國內交換事宜有需要協助時,學生有義務協助(如交換生說明會經驗分享、提供交換心得報告書等)。
  4. 參與國內或中國大陸交換(流)學習計劃之交換(流)學生,有義務配合本校辦理之各類經驗分享活動,出席擔任主講人。交換學生所填報之心得報告,本校在不變更其 原意及主要內容前提下,有權進行編輯、重製,並置於本校網站展示成果,或供其他有意參與交流計畫學生參考。
  5. 本校學生至合作學校交換學習,其修習學分上限為兩校學則規定修習上限之較者,修習學分下限則為兩校學則規定之較

簡章




國內交換相關辦法及表件

辦法

表件

 國立金門大學國內交換學生

   實施作業要點    

申請甄審學生
應繳資料

  1.  國內交換學生交換申請表 / 歷年成績單須含班、系排名
  2.  國內交換學生證件影本黏貼表(學生證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戳) 
  3.  國內交換學生個人自傳
  4.  國內交換學生學習計畫 (可撰寫一份通用所有志願學校,亦可按交換學校分別撰寫)
  5. 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如教師推薦函、作品檔案、參賽獲獎或社團服務證明等) 
  6. 國內交換家長(監護人)同意書(同意書須家長(監護人)親簽正本,影本、傳真本、掃瞄本皆不受理) 
    ***請勿冒簽他人姓名,以免觸法***


    ※註明: 書面資料需依以上順序排列,以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繳交請勿裝訂或另加封面。

通過校內甄審學生
第二階段應繳資料

 國內交換學生基本資料表
 
國內交換學生修課計畫書

 錄取資格聲明書

放棄聲明書

 錄取資格放棄聲明書

心得報告

 交換學生赴國內合作學校研修心得報告

  國立金門大學科目學分抵免辦法

抵免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