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 受理輔系、雙主修時間:
114/11/24(一)09:00-114/11/28(五)17:00
請 填妥申請表單(需核章完成) 及 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需含排名),於申請時間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審查通過後將以電子信件通知同學。
若對於輔系、雙主修或其他跨域學習有疑問者,
歡迎填寫右方表單進行諮詢預約 https://forms.gle/nd2LHBDNEnhbjmLS8
填寫完畢後,本處跨域修習小組將安排人員與您聯繫並確認諮詢時間。
【本校】輔系&雙主修-相關法規與表單![]()
| 雙主修 | 輔系 | |
| 辦理資格 | 同部同學制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限),申請修讀其他性質不同學系為加修學系 | 各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 (不含延長修業期限), 就本校現有各系選定一系為輔系 |
| 申請單位 | 各系/註冊組 | |
| 所需資料 | 雙主修申請書、歷年成績表 | 輔系申請書、歷年成績表 |
| 修習學分數 | 本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他系全部專業必修學分 | 本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他系指定26-32學分 |
| 證明方式 | 學位證書併列加修學系學位名稱 | 學位證書加註輔系名稱 |
| 申請時程 | 每學期第10-11週(依行事曆為準) | 每學期第10-11週(依行事曆為準) |
| 學分認列 | 已修本系課程性質相近加修他系,可申請兩邊皆計入學分 | |
| 挑戰難度 | 高 | 中高 |
輔系、雙主修 →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學分學程 → 承辦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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