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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及【學士班】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金9/15開始申請◎

 

1.申請日期:114年9月15日(一)至114年10月15日(三)截止

2.申請條件:符合本校各學年度【碩士班】及【學士班】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資格者。

3.申請方式:符合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資格者,請於申請日期限內填妥申請表及備妥檢附資料,並繳交至 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綜合大樓3樓R304》,逾期視同放棄獎勵資格。

 

【114學年度入學新生注意事項】

符合辦法第三條獎勵資格之學生(日間部學士班),首次申請請檢附資料如下說明:

【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請檢附申請表、學測成績單、存摺帳戶影本。

【分發入學】→請檢附申請表、分科測驗成績單、志願表、存摺帳戶影本。

【四技甄選入學、四技聯合登記分發】→請檢附申請表、統測成績單、甄選入學就讀志願表或聯合登記分發志願表、存摺帳戶影本。

【特殊選才】→請檢附申請表、特殊選才報名表、存摺帳戶影本。

【金門地區】→請檢附申請表、國立金門高中或國立金門農工之學歷證明、存摺帳戶影本。

【續領申請】→請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含排名百分比)、存摺帳戶影本。

獎勵金發給採申請制,入學獎勵金於申請人在學期間分4學期發給。

符合第三條獎勵資格之學生(日間部學士班),獲獎學生入學後自第2學期起,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未達全班前20%者,取消該學期獲獎資格。次一學期學業成績達標準者,回復其當學期獲獎資格。

符合第四條獎勵資格之學生(日間部碩士班),首次申請請檢附資料如下說明:

【碩甄及碩考】→請檢附申請表、自學士班畢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百分比)、存摺帳戶影本。

【續領申請】→請檢附申請表、存摺帳戶影本。

【完成"國際"或"大陸"交換獎勵申請者】

1.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本校國際及大陸交換,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金增列完成國際及大陸交換獎勵,詳細申請資格及規定請參閱各入學年度之獎勵辦法:https://reurl.cc/N4DDem

2.若您欲申請國際交換獎勵及大陸交換獎勵時,交換學校應以與本校簽約者為限,且應於完成交換返校之當學期註冊並完成繳費後提出申請,各以申請 1 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3.申請者需填妥申請表及備妥檢附資料,並繳交至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綜合大樓3樓R304》,逾期視同放棄獎勵資格。

【各入學年度符合申請者注意事項】

申請表欄位請務必填寫完備,請以正楷書寫,塗改的地方請受款人蓋章或簽名。

金融帳戶資料表欄位銀行總代號(3碼)銀行分支代號(4碼),請自行查找務必填妥,導致匯款時有誤需再次匯款時,需酌收手續費30元將由受款人自付。

【金融機構代碼查詢網站】:
https://www.fisc.com.tw/TC/Service?CAID=51254999-5d15-4ddf-8e54-4b2cdb2a8399

非提供臺灣銀行帳戶者,臺銀將收取跨行轉帳手續費30元,並由受款人應領金額內扣除。

依本校【新生入學獎勵金】網頁公告為準,本校保留資格審查及獎勵措施最後核准與否之權利。

 

提醒您,請留意獎勵金申請、資格審核及獎金核發時間,如有問題請來電洽詢招生策略中心 電話:082-313967

提醒您,如欲申請者請備妥資料繳交至 教務處 招生策略中心《綜合大樓3樓R304》

 

點擊查看相關資訊

(1)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新生成績優良符合獎勵名冊

(2) 國立金門大學(碩士班)成績優良學生申請表-適用114學年度入學者

(3) 國立金門大學(學士班)成績優良獎勵申請表-適用114學年度入學者

(4) 國立金門大學學士班(金門地區+特殊選才)成績優良獎勵申請表-適用114學年度入學者

(5) 國立金門大學學士班國際暨大陸交換獎勵申請表-適用111至112學年度入學者

(6) 國立金門大學學士班國際暨大陸交換獎勵申請表-適用113學年度以後入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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