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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資訊】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退費申請事宜

欲申請退費者請112年11月8日(星期三)前填妥「退費申請表」,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本校教務處綜合教務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請注意,文件送出後務必來電確認本校已收件

信箱:ac584@email.nqu.edu.tw

電話:082-312346

傳真:082-313313

報名費退還,除重複繳費者第2筆(含)以外之費用全額退還外,其他原因之退費金額於扣除行政處理費用200元後退還,如退費帳戶非臺灣銀行帳戶者,須再扣除30元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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