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資訊】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統一分發名單及報到注意事項◎
✧恭喜各位錄取生,歡迎您成為本校的一份子✧
錄取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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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系科 |
准考證 |
運動與休閒學系 |
025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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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與休閒學系 |
0251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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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學系 |
0671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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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管理學系 |
0251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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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學系 |
094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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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文學系 |
057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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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請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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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14年7月3日(四)12時前,以電子郵件將2吋彩色證件照傳送至教務處註冊組共用信箱ac318@nq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入學管道、錄取學系、姓名,照片檔:請提供.jpg檔,照片檔名:請設定為身分證字號_姓名,寄件後請來電告知(確認是否收到),逾期未提供者恕不發予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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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新生訓練時繳交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新生註冊須知將於114年8月中旬寄出,並於本校招生專區中公告(請掃描下方QR Code)TEL: 082-313318、082-313319、082-313625
- 依「114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規定:「獲分發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妥簡章附錄十八『放棄錄取聲明書』,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114年6月25日(三)前向獲分發學校聲明放棄,始得參加114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逾上述放棄截止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獲分發錄取學校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114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逕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 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逾期未放棄者,視同已向本校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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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申請(申請連結):
114年7月28日(一)12:00前須完成申請之新生:
大學特殊選才、 四技特殊選才、大學繁星推薦、身心障礙甄試、大學申請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聯絡資訊:
招生專線:082-312346
傳真專線:082-313313
招生信箱:ac584@nqu.edu.tw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