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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退費申請事宜◎

 

欲申請退費者請114年11月7日(星期五)前填妥j退費申請表」,檢附k考生本人之存摺帳戶影本」(不接受外幣帳戶及金融卡影本)以及l繳費證明」,以電子郵件方式向本校教務處綜合教務組提出申請,文件不齊、逾期申請皆不予受理。

請注意,文件送出後務必來電確認本校已收件

信箱:ac584@email.nqu.edu.tw

電話:082-312346

報名費退還,除因重複繳費、溢繳之費用得申請全額退費外,其他原因之退費金額於扣除行政處理費用200元後退還。如退費帳戶非臺灣銀行帳戶者,須再扣除跨行轉帳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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